关于停止未备案网站紧急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02-26 16:09:31    点击数:24083    作者:耐思智慧

尊敬的用户,您好!

 接省通信管理局要求《关于停止未备案网站网络接入服务的紧急通知》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精神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办理备案!未经备案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。

 如果您的网站存在以下情况之一,请立即进行相关操作,否则,您的网站可能被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关闭:
  1. 网站没有备案的:请立即登录信息产业部的网站提交备案信息,在备案成功后,请登录到虚拟主机管理->ICP备案那里提交您的备案号。
  2. 如果您的网站有论坛、博客等,并且没有取得论坛专项备案,请先将论坛、博客等关闭,以免因为论坛原因导致您的整个网站被关闭,论坛专项备案的详细操作过程请致电您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咨询,只有当地通信管理局才清楚当地论坛专项备案怎么处理,我司无法准确的回答关于论坛专项备案的问题。
  3. 如果您的网站上有信息发布的动态程序,如留言板、供求信息发布、分类信息发布、新闻...等,请务必开启先审后发机制,所有信息都要先审核再发布,严格进行非法信息的审核。
        4. 在我司新购的虚拟主机产品都必须先进行备案才能使用,如果不备案,将无法使用。

ICP备案操作说明

选择我司代办: 

    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用户控制中心后台—选择虚拟主机管理—选择备案—选择我司代办,具体教程http://www.b86.net/support/doc.php?doc&IDDoc=227

自行备案: 

     登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 按照页面说明进行备案。多媒体教程http://www.b86.net/support/doc.php?doc&IDDoc=140

 

 提醒:如果您已经备案,请登录到用户控制中心在虚拟主机管理处填上你的备案号,并把备案号放置到网页的底部。以免核查过程中,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  如您有任何问题,,请联系我们客户服务中心

特此通知


珠海耐思尼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2009年2 月10日
 
相关链接:
  工业和信息化部(原信息产业部)官方备案网站  
上一篇: 明年放开个性化域名注册
下一篇: s805服务器网站搬迁通知
[返回所有新闻信息]

旗下网站:耐思智慧 - 淘域网 - 我的400电话 - 中文域名:耐思尼克.cn 耐思尼克.top

耐思智慧 © 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00-2024 IISP.COM,Inc. All rights reserved

备案号码: 粤ICP备09063828号  公安备案号: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049002000123号 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:粤D3.1-20240003 CN域名代理自深圳万维网

声明:本网站中所使用到的其他各种版权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章、图片、视频、音频、字体等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权利所有人发现,请及时告知,以便我们删除版权内容

本站程序界面、源代码受相关法律保护, 未经授权, 严禁使用; 耐思智慧 © 为我公司注册商标, 未经授权, 严禁使用

法律顾问:珠海知名律师 广东笃行律师事务所 夏天风 律师